本标准规定了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的总体架构、系统功能、系统性能、通信方式、编码规则、数据流程、数据要求、安全要求、电源及接地和系统接口。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运维和大修改造工程,新建线路接人多线路中央计算机系统、城市轨道交通票务清分系统时应遵循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