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地下空间建筑中公共建筑和公共交通服务区域内照明设计、检测与评价,不适用于城市地下市政道路、隧道、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地下物流、人民防空、防灾减灾等地下建筑和设施的照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