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法律和法规,落实双碳战略决策,提高办公建筑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降低建筑用能强度与碳排放,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新建办公建筑的建筑用能限额设计,改建、扩建和既有办公建筑用能限额设计改造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