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铁路货运标识的总体要求、分类、构成要素、铁路货运形象标识、货运场站名称标识、引导提示标识、建筑物色彩、 货运设备标识、货运着装标识、广告宣传标识、子品牌系统。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各铁路局集团公司货运标识应用,专业运输公司、国铁参股的合资铁路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代替 Q/CR 624-2017《铁路货运标识》。